1.转学审核通过人员由社会发展局安排的就读学校通知办理转学手续;
2.申报人员对其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3.申报人所在单位(企业)对本单位(企业)人才的劳动关系、就职岗位等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当年该企业所有申报人的企业积分。
哪些对象可以申请积分制转学?
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要求学生年龄在申请转学年段的相应年龄范围,(年龄不足的不接受转学申请,超龄的需提供缓学证明材料)学生身心健康,能适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习生活。
特别提醒:积分制转学政策主要解决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读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需求,如已在开发区同片区内公办学校就读,不再接受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