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网上登记报名完成后,教育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登记报名幼儿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
2.事先与市政府有协议约定的承接生源,直接录取。
3.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全部报名对象都需参加电脑摇号(承接生源除外)。
4.如入园适龄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参加摇号时可自主选择摇号方式:①共用一个号,根据摇号结果,同时录取或不录取,若在摇号中双胞胎(或多胞胎)号码排在录取末位,则只能录取一位。②一人一个号,根据摇号结果录取。
特别提醒: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告知相应幼儿园,进行线下登记。未事先进行登记的,默认选择第②种摇号方式。
5.具有城区23个居委会户籍且符合小区配套幼儿园入园资格的适龄儿童,自愿在直属公办幼儿园或小区配套幼儿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