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输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9月7日8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书(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前往考区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书(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9月7 - 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址: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北山路285号),请从北山路大门进入(现场确认点不提供考生车辆停车位,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现场资格审核防疫要求:需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在进入审核现场前,配合测温、亮码、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口罩),与其他考生保持一米距离。
再次提醒: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需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