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制定登记工作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
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建设“浙里培训”数字化监管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教育大脑”工程,按照“省级统建、地方创新”的思路,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智慧监管平台。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广使用“金信培”平台,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等问题发生。
温馨提示:“金信培”平台位于浙里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