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制,是指持有在平阳县内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可以用“积分”换取让孩子就读公办学校、入户平阳等优先待遇。此次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为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持有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的入学相关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
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一、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
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持有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平阳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相关条件。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于今年5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在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或县审批中心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提出积分申请。
三、入学指标
2020年申请入读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为13所。
其中,小学7所,分别是平阳县小、昆阳一小、昆阳三小、昆阳五小、鳌江实验小学、水头一小、水头二小,入读指标为20人;
初中6所,分别是县实验中学、昆阳三中、鳌江三中、鳌江五中,水头一中、水头二中,入读指标为20人。
四、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确定
根据申请人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所持《浙江省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结合县教育局划定的小学、初中施教区,按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其申请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五、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新版《浙江省居住证》于今年5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在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或县审批中心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并依照《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平阳县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
2、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或新居民一件事窗口收件后,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复审。资料审核后,并确认初核分数。同时对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关系进行审核,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及学籍登记表(初一学生)的原件、复印件。
3、6月7日前,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材料与核定情况报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对积分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积分分数进行复核。拟定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并将拟定的入学申请人名单、相关积分申请人名单及积分,予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或投诉的,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4、6月15日前,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人汇总名单提交给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各学区、各相关指定公办学校根据这份名单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六、联系方式
平阳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7-58101956
平阳县审批中心新居民一件事窗口咨询电话:0577-63167807
特别提醒!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标数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照积分排名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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