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发改委、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项目、标准、管理以及执行时间等事项。
一、实施范围
本通知实施范围为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参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
二、收费标准
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具体收费标准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其它事项
● 各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 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本通知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