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仑区长来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年龄要求
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录取后体检)。
(二)学籍要求
1.新碶街道户籍。
2.符合“青年北仑”相关的非新碶街道户籍儿童。父母双方在北仑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并在报名之日仍在缴纳的适龄儿童。
3.特殊需要教育的幼儿详见北仑区阳光学校招生公告。
二、招生原则
按照《2020 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以下服务区域内的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入园的有效房产。(详见《2020 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0〕27 号)。当某一顺序位(顺序位详见附件)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
三、招生人数、班级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