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海县幼儿园特殊招生对象规定一览
特殊招生对象规定
1.适龄儿童父母符合政府部门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经县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统筹安排就读幼儿园。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对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招生时间安排
4月15日—4月17日: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进行线下报名;
4月20日:公布全县幼儿园招生信息;
5月7日-5月15日:在本乡镇(街道)有户或有房的儿童线上志愿填报;
5月16日-5月31日:线上审核录取;
6月8日-18日:公布剩余学位,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和之前未被各区域录取的适龄儿童进行线下自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