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秋季小学招生公告

教育百科2022-09-09 03:10:33未知

  一、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且符合在我街道入学的儿童。

  二、招生类别

  第一类: 户籍在我街道内的儿童。

  第二类: 具有余杭区户籍的儿童,其父(母)在我街道辖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 2019年 5月31日以前取得的住宅产权证为依据)。

  第三类: 持有签发地为我街道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儿童。

  郑重提醒: 第三类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办法,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确定先后(申请人家庭在我街道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我街道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依据公办小学校区空额由近及远依次录取直至录满,未能录取的统筹到良山小学崇贤校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学校)。

  无积分者排在有积分后,如果公办小学各校区在录取完有入学积分的儿童后均无空额,则全部统筹到良山小学崇贤校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学校)。如果公办小学某些校区还有空额,则按以下条件顺序确定先后(申请人家庭在我街道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我街道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校区由近及远依次录取直至录满,未能录取的全部统筹到良山小学崇贤校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学校)。

  3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未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才取得居住证的儿童,不适用“积分入学”办法,按照无积分者统筹至良山小学崇贤校区。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今年 8 月 31 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取得居住证后,应在 8月 31 日前到我街道中心学校(崇贤中学行政楼三楼)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属地资源实际统筹安置到良山小学崇贤校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学校)。

  其他类:以下居住在我街道内的适龄儿童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我街道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我街道的儿童;

  (2)驻地在我街道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街道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我街道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我街道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居住在我街道港澳台籍、外籍儿童。

  经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三、2020 秋季崇贤街道公办小学、学区范围、招生计划、咨询电话

  四、2020年秋季良山小学崇贤校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计划一年级招生8个班,安置公办小学无法录取的招生对象,具体由街道招生办划拨。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6月10日---16日

  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或“浙里办”APP登记入学信息,完成报名。公办民办、不同类别入学报名均同步进行。

  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xxbm.hzedu.gov.cn/Account/Index

  (二)报名事项

  1.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只能选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符合我街道入学条件,且有意申报我街道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请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信息录入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报名我街道公办小学的儿童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我街中心学校在余杭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审核确定,选报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

  (三)现场核验(具见附件1)

  7月5日,报公办小学的第一类、第二类儿童根据反馈信息,按类别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7月15日,报民办未录取的第一类儿童根据反馈信息,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7月18日,报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其他类儿童(含报民办未录取的)根据反馈信息,按类别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四)分阶段、按类别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7月11日-14日): 街道招生办和公办小学对核验通过的第一类儿童按校区进行录取、通知工作。

  第二阶段录取(7月15日-17日):

  (1)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我街道户籍儿童,自动进入我街道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街道招生办对本辖区内第一阶段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户籍儿童,根据“同类排序靠后” 原则进行统筹安置,并及时做好录取、通知工作。

  (2)街道招生办对本辖区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儿童,以家庭取得住宅产权证时间为依据,在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有空额的前提下安置,无空额的由招生办统筹安置。

  第三阶段录取(7月22日-24日):

  (1)街道招生办对核验通过的第三类、其他类儿童(含办民办未录取的,排序同类靠后)根据招生政策排序规定进行分类排序。同时依据公办小学各校区空额(由近及远)排序录取直至录满,未能录取的安排到良山小学崇贤校区,由录取学校及时做好通知工作。

  (2)不符合在我街道入学条件的,建议回原籍入学。

  (五)有关说明

  1.在报名时还未领到居住证或未迁入户籍,录取前已申领到或迁入的,可在此期间到我街道中心学校(在崇贤中学内)补交材料,接受审核,并等待通知。

  2.在7月24日以后户籍迁入或已完成网上报名后期申领到居住证的,于8月22日-8月26日到我街道中心学校补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置。

  3.街道招生办咨询电话:86275761 86275779

  五、插班生和特殊儿童入学

  (一)插班生: 插班生是指以前在余杭区外就读且户籍在我街道,插班登记时间为 2020年7月1日-10日或8月22日-26日期间(不含双休日),登记地点:我街道中心学校(在崇贤中学行政楼三楼)。安置办法:统筹安排。注:前往登记时请携带学籍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殊生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崇贤户籍儿童,家长须持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户口本,到我街道中心学校申请,经余杭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2.具有我街道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学区小学申请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均须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参见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聋人学校和余杭区汀洲学校招生办法。

  附件1:2020年秋季崇贤街道小学招生现场核验安排表

  附件2:现场核验携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清单

  一类生: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儿童页,集体户口同时还需带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接种证首页复印件。

  二类生

  A: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集体户口还需带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接种证首页复印件及我街道辖区内的住宅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集体户口还需带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接种证首页复印件。

  三类生

  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集体户口还需带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儿童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接种证首页复印件。父母若持有我街道辖区住宅产权证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类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我街道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我街道的儿童(提供户口本、工作单位证明、儿童居住我街道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驻地在我街道的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户口本、单位证明、个人证件、儿童居住我街道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街道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本、单位证明、个人证件及监护人身份材料、儿童居住我街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我街道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我街道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提供户口本、相关证件、儿童居住我街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在我街道港澳台籍、外籍儿童(相关证件、儿童居住我街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崇贤街道招生办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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