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加入方式
情况一:有工会组织的单位
1、本人自愿申请
2、基层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情况二: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
1、有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意愿
2、可向企业党组织或上级工会表达建会入会意愿
3、在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指导下成立本单位建会筹备组
4、筹备组负责发展会员、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5、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
6、后面流程同情况一
情况三:暂时无法建立工会的企业
1、可直接申请(企业所在地的社区、园区、村工会)
2、加入工会组织
会员享有权利
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③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⑤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⑥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义务
①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②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⑤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⑥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注意事项
①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③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④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⑤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