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公共科目笔试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日期为2020年7月26日。具体安排为:
1.报考设区市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含紧缺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0:00—12:00 《申论》(A卷)
2.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含紧缺职位)及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林业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0:00—12:00 《申论》(B卷)
3.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部分公安机关招录特警考试
上午:8:30—10: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5.省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上午:10:00—12:00 《机关通用能力测试》(A卷)
6.省市级机关面向抗疫一线专项遴选公务员考试
上午:10:00—12:00 《机关通用能力测试》(B卷)
二、专业科目笔试安排
报考公安(林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下午14:00-16:00,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7月12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