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年级入学需年满6周岁,为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严禁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重复”报名。加强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审批管理, 确因身体等不可抗因素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就读公办学校按施教区认定条件执行。各区、市各功能区要结合区域实际,细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条件。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1、按照非必要不提供原则,不得要求监护人提供儿童少年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龄入学证明等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得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按照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可采集学生及监护人姓名、户籍、房产、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监护人职务和收入等信息。除统一使用的阳光招生平台外,不得使用其他APP、小程序作为学校招生入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