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项要求(试行):
《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作业设计和教师作业批阅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作业行为、提升作业质量、提高教学效率提供指导与帮助。
《要求》压实学校领导班子的管理与指导责任,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作业管理工作,行政人员蹲点各个备课组,全程参与作业设计,把控作业质量、作业总量和作业批阅等工作。学校定期对作业设计质量、学生完成作业时长和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方面进行专项量化测评,测评结果纳入任教老师和分管领导的考核。
《要求》对丰富作业形式、提高作业质量、控制作业总量指明路径,要求各学科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倡导自主设计,形成校本化作业体系,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作业的探究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做到难度适中、形式多样、联系实际,坚决杜绝无效作业。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采用规范的作业设计流程,采取审核人试做的终审方式,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要求》指导教师发挥作业的学情反馈功能,所有书面作业做到有练必研、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纠,实施作业面批和二次批阅制度,利用学生作业中暴露的错误,充分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反馈与分析等功能,让教学内容在作业过程中不断升华。鼓励学校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将好的做法和优秀备课组、教师的事迹进行推介宣传。
为确保《要求》落地落实,市教育局将通过开放作业管理现场、加强教学视导、优秀案例评选等方式,推动“双减”工作不断深入,回应社会对学校减负增效工作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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