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教育百科2022-08-25 00:18:21未知

  盐城中小学教资考试防疫须知: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点击下载)。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境外人员接触史、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如确需参加考试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综合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后,方可在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必须出示苏康码、《健康报告表》并接受体温测量,苏康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入考场,需将填写好的《健康报告表》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试异常情况处置

  1.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2.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四、考试结束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五、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以最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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