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一览:
1、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单独划定投档录取资格线。
普通类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普通类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