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例:按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具体比例由县资助管理中心据实确定,并向县城边远地区、经济薄弱地区适当倾斜。
3、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困难程度可分为3档(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
4、申请程序:学生申请→校评议小组评议→校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学校公示→县财政打卡发放。生活补助经费每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
5、咨询电话:0515-89716213
【拓展】阜宁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比例:按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具体比例由县资助管理中心据实确定,并向县城边远地区、经济薄弱地区适当倾斜。
3、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困难程度可分为3档(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
三、校内资助
公办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