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非泰州市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泰州市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泰州市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泰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