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件均依据扬州市教育局《通知》(扬教办[2018]70号)的有关特长生招生规定所制定,竞赛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十大竞赛中的有关项目,其他竞赛不予参照。具备以下各类中条件之一的即符合报名条件。
1、科技创新
(1) 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江苏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2)初中阶段参加过省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机器人、航模等),获得江苏省一等奖的学生。
2、信息技术
(1)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2)初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3、英语口语特长生
(1)领航杯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获省一等奖(江苏省电教馆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