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1〕6号)和《南通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5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前出生的,符合实小教育集团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材料
1.以法定监护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完全产权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所需材料: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完全产权住宅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如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如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准备)、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所需材料:户口簿(必须父母中至少一人的户籍以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房屋产权证、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监护人的无房证明、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
3.以法定监护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期房(已交全款,尚未领取房产证)作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此类对象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区内各学校(校区)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时所需材料: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如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如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准备)、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请根据以上三类报名对象所需材料的要求,将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连同原件一同提交报名。复印页面提示如下:(1)户口簿: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2)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户主页、“附记”页;(3)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姓名页、接种记录页、盖章页;(4)购房合同:购房人页,购置面积、总金额页,盖章签名页;(5)全款发票、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复印。
三、报名时间
1.7月16日—7月18日:以住宅完全产权证为报名依据的适龄儿童
2.7月19日:以期房为报名依据的适龄儿童
3.已在网上登记的对象,根据学校发送信息(12日起集中发布)中的提示时间到校办理;未在网上登记的对象,19号上午到校办理。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4.符合本集团报名条件,逾期无故不办理的,将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地点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星湖校区星波楼一楼(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翠路39号)
五、招生范围
依据《南通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实小教育集团施教区:
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营船港河以东—东方大道以西区域;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区域。
在集团施教区范围内,五个校区的招生范围做如下划分:
1.育才校区
位于育才路9号,全称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星湖大道以南,新开路以西。
2.新河校区
位于新河路38号,全称为“南通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招生范围:星湖大道以南,新开路以东,通盛大道以西。
3.能达校区
位于长通路19号,全称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招生范围:星湖大道以北,通盛大道以西。
4.星湖校区
位于林翠路39号,全称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小学”。招生范围:星湖大道以北,通盛大道以东。
5.龙腾校区
位于龙腾路109号,全称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小学”。
【补充:龙腾校区位于南通开发区龙腾路东,振兴路南,为实小集团的第五个校区,今年暑假正式启用。】
招生范围:星湖大道以南,通盛大道以东。
六、校区分流办法
今年新河校区计划招生500人,超出计划的学生将向育才校区和龙腾校区分流。分流方法如下:
1. 新河校区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时可以自愿选择育才校区或龙腾校区入学。
2. 按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证和孩子获得本施教区内户口的时间积分来分流。报名后,如果新河校区的学生数仍然超过计划招生数,按积分多少选择校区。
具体为:房产证、户口满一年各得2分;不满一年的,有一个月得0.1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户口、房产证累计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校区。如选择新河校区的第500名有得分相同的,由法定监护人抽签决定选择校区顺序。
3. 分流中,如选择育才校区的人数,超过了其承受容量(育才校区计划招生200人),也按户口、房产证获得时间来积分,超出容量部分的孩子分流到龙腾校区。(积分计算方法、相同排名的选择顺序,同上面第2条)。
七、几点说明
1、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2、材料审核合格,即作为入学、就读校区的依据,不得更改。除集团校区布局调整外,原则上五个校区之间不得相互转学、调动。
3、报名中涉及到的材料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15日(含7月15日),计算积分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4、入学通知:家长递交的报名材料将由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并在省学籍管理网查验后,由学校告知报名编号及出具入学通知,并通过短信平台告知《入学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地点。如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另行电话通知。
5、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劝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现场报名时,每个家庭派1名代表(可带入学儿童一起),凭学校短信通知到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戴好口罩,出示有效期内的“苏康码”,14天行程记录,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7、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咨询电话:
83596559;85981830;
89101230;5108600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纪检监督电话:8359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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