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溧阳市户籍或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报名需凭准考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到划定的施教区办理入学手续。
(1)在我市农村小学就读的非溧阳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当地初中,由农村小学直接将《升学登记表》交当地农村初中,由当地初中通知非溧阳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
(2)在农村小学就读的毕业生,需要回户籍、房产地就读、外出就读的学生,待初中和小学交接完毕后,《升学登记表》由农村初中学校留存。
(3)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我市初中的,需提供有效的学籍卡、小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4)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要求的意见》(常教基〔2010〕16号)文件精神,自2010年起,享受四星级高中指标分配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校在籍在读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