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次:非施教区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儿,可凭相关证件与意向就读学校自主双向选择,学校视招生空余学额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确认录取后入学。
(1)适龄少儿常住户籍于2019年12月31日以后在该施教区的(单户);
(2)适龄少儿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施教区,持有2019年12月31日以后,且合法房产(房产证、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的(单房);
(3)适龄少儿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少儿在城区无户籍和房产,但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城区工作,且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报名需提供少儿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父母)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城区初中适龄少儿跨施教区就读的,须征得双方学校同意并取得《升学登记表》绿表,接收学校凭绿表录取;
(5)农村学校适龄少儿跨施教区就读的,接收学校根据学额情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