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
1.入学对象
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有武进区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居住地一致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有积分学位的学校按积分管理办法招生。
民办小学按核准的招生简章实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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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时间安排
(1)5月30日,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6月6日至26日,公办小学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各校通过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采集,具体见各校招生公告)。
(3)7月1日至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通过“武进区民办小学报名信息采集平台” (见各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接受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多报则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4日至6日,各民办小学组织做好现场确认工作。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15日,公办小学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7)7月30日前,全区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