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公办学校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通知入学或登记入学,保障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通知》第6条明确,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目的是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这个“同步”,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而是指“同一个时间段”。
《通知》要求,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公民同招”要求在2019年教育部和我省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就已经明确,我省从去年起就已经开始试行。
苏州具体实施细则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