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幼升小入学报名通告

教育百科2022-07-31 03:34:30未知

  根据《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将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2020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施教区范围

  大同路以北、312国道以西范围:阳山花苑(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名佳花园、名墅花园、鸿福路38号(鸿福花园)、鸿兴花园。

  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2日

  2.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6月26日(周五)至27日(周六)苏州市阳山实验小学校内。

  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属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儿童。

  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2020年6月15日-6月22日)

  网络报名操作指南

  智能手机进入“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栏目“入学招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根据在苏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属地、在苏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选择区域进行填写信息。

   请仔细阅读重要填写须知,并准备好户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原件和学生二寸免冠证件电子照。

   招生平台会自动申请授权手机号码,作为登陆账号,点击“允许”。若微信绑定手机号码与实际使用号码不符,请点击“使用其他手机号码”,并允许授权。

   选择幼升小,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填写: 选择小学名称。姓名、曾用名(如无,则无需填写)、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民族(如:汉族、满族、藏族等)。学生本人的信息应以户口薄为准,信息填报时请填写清楚。

   填写户口所在地,需与户口簿首页住址致。

   填写实际居住地:即学生当前实际居住地址(合法固定住所,即报名房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产权性质,包括父母产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学生本人产权。若居住地为单位暂借或其他形式的,需准备好有关证明或复印件。

   合法固定住所: 须如实填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的合法固定住所。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填写其中一处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 平方米的除外),并填写产权证编号和上传产权证照片,以备验审。并准备好房卡或产权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如暂时不能提供房卡或产权证原件,则需准备好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及交房证明等材料原件);若父母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请选择以上区域暂无合法固定住所。

   上传相关材料照片,点击“补充更多”,上传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所属页照片、户口簿户主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照片。上传的照片请保证材料真实有效,照片清晰。

   需要填写学生父母的信息,如果是特殊情况,则至少填写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位的信息。如果居住地是祖辈房产时,需将增加祖辈信息作为家庭成员。

   因改善住房、旧城改造、拆迁等原因居住地变化的,户口应作相应迁移。凡户口未作迁移的,填写时将家庭新合法固定住所或实际居住地填写到相应栏目,并准备好新房居住地房产证、动迁证明、定销房分配单或分房单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按新居住地安排学校。

   填写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离异,则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填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父母均不在苏或父母均无监护能力的,应填写在苏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以上应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请正确填写“家庭成员情况”中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会进入到信息确认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即进入后台待学校进行网上初审。点击“保存,暂不提交”则进入到学生档案,可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温馨提示: 一旦点击“提交审核”,则无法修改信息,请家长务必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性。

   提交并进入审核后,无法修改学生信息,如有重要信息变更(如合法固定住所信息变更、户口信息变更等)需通过“变更申请”,在6月24日前请家长按照信息提示,进行修改。线上操作方式为点击“变更申请”,选择变更类型,填写申请原因,并提交。通过后,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遇到线上填报信息不清楚的,请致电咨询电话:66723257

  温馨提示

  1.照片选用免冠2寸证件照

  2.户口信息依据户口本填写

  实际居住地 和 合法固定住所 填写房产证上地址,如:阳山花苑一区1幢101室。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2020年6月26日至27日)

   请家长在6月26日-27日带好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A4纸张),到学校现场办理核实手续,请自带黑色水笔一支。

  (1)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果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三人的户口簿均要提供;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均要复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

  (3)婴儿出生证。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评价表。

  (6)结婚证。

  (7)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须明确孩子抚养权。

  (8)报名表(初审通过的家长可自行打印携带,以便快速审核)。

  第三阶段: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0年8月15日)

   凡符合入学要求的,学校将在2020年8月15日发放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请家长留意微信公众号,在领取时间准时到阳山实小东门传达室领取。

  温馨提示:现场审核材料准备

  1.【监护人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

  户主页及“附记”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说明:

  (1)不动产权证(原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复印件需要复印清晰以下内容:产证编号(产证编号前有“苏州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产证地址、房屋面积、土地性质、房屋所有人、房屋共有人信息。

  (2)有一部分老版本的房产证的产证编号和房屋地址不在一页,需要单独复印出来。

  (3)产证的“附记”页要一并复印。

  提醒:特殊情况:

  (1)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此套房产应为监护人六区唯一房产(注:“六区”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依据);

  (2)无房产:

  A. 苏州籍学生,如果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我们会在网站上核实监护人六区无房证明。

  B. 暂时不能提供合法固定住所(房产证)则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及交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父母双方在苏无房证明原件。

  (3)离异家庭:

  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复印件。(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国家相关机构盖章。)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

  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说明:

  首页(户主页,上面有两个章)、其他都可以叫做个人页

  (1)如果一家三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以把4页直接复印在一张A4上;

  (2)如果一家三口不在一本户口本上,复印:监护人1户主页+监护人1户口页+学生户口页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2户主页+监护人2户口页在一张A4上。如果是二胎家庭,大孩入学已经用了学位,二孩入学时,请提供一家四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侨:提供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离异,则依据法院判决,只需要提供有抚养权一方协议书和孩子的户口即可。

  (5)提醒:户主页必不可少,户主页上的地址即是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孩子个人页上有籍贯、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信息采集时要一字不差填写。

  复印样例:

  (可适当缩小复印,个人页顺序不限)

  3.【婴儿出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

  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复印样例:

  4.【夫妻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

  复印要求:

  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说明:

  (1)父母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复印件。(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国家相关机构盖章。)

  (2)离异后重组家庭前出生孩子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和重组后结婚证明。

  5.【预防接种证原件(核查,不复印)】

  6.【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原件】

  (打印地址:社区医院、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szcdc.cn/);

  友情提示

  入学咨询服务热线:66723257、66720697

  联系人:周老师、杨老师。

  电话即日起开通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本文标签: ,监护人  ,原件  ,住所  ,父母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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