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张家港市将继续对有志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签约的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在读张家港籍学生实行定向就业资助。
一、对象:
2021年张家港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条件:
录取2021年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的本、专科生,并自愿与户籍所在地镇(区)政府签约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全市择优资助30人左右。
三、待遇:
1.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享有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资助金,其中: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给付5000元,毕业到岗工作并取得执业资格后一次性给付全部剩余资助金。
2.学生按时毕业后,经体检合格,由签订协议的户籍所在地镇(区)政府安排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所在镇(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级同类人员待遇。
四、义务:
1.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应按时完成学业任务,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在签订协议镇(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少于10年。
五、程序: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学生经高校录取后,凭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户口簿、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镇(区)政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审核,经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最终公示确定的定向资助学生,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镇(区)与定向资助培养学生及家长签订定向资助协议。具体资助办法、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咨询电话:58987102、5898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