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
培训方式 | 班 型 | 标准课时时长 (分钟/课时) | 基准收费标准(元/课时·人) | 浮动幅度 |
线下 | 大班型 (35人以上) | 45 | 25 | 上浮不超过5% 下浮不限 |
中班型 (10-35人) | 40 | |||
小班型 (10人以下) | 60 | |||
特别提醒:
1.上述线下培训政府指导价适用于经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进行折算,每标准课时之间应安排10分钟课间休息;
3.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4.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按省定标准执行。
5.学科类:根据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6.各相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各地教育部门要统一公示当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
7.各相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8.各相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10号)等规定,收费必须使用监管专户,收费时段与教学进度安排要协调一致,一次性收费(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线下不超过3个月,并按规定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