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采集对象
1、幼儿园: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并实际居住在元和街道的适龄儿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元和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元和街道具有住宅房屋产证。
2、小学: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并实际居住在元和街道的适龄儿童,并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元和街道具有住宅房屋产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元和街道购买住宅房屋(暂未取得产证),且购房合同上明确交房日期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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