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五中学2022年特长生招生条件 桂林第五中学招生标准

教育百科2022-07-19 04:43:42佚名

  招生条件:

  1.桂林市市区(不含临桂区)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市区) ;

  ⒉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的通知》(市教〔2014〕4号)规定,在市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B等以上;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在我校最低录取资格等级以下三个等级以内,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等级;

  5.初中阶段体育、艺术比赛成绩:

  (1)个人项目:

  体育:市级竞赛第一名或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名列前五名、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

  艺术:市级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比赛三等奖以上。

  (2)集体项目:

  体育:足球、篮球、排球市级竞赛前二名或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级竞赛前六名者,其它集体项目市级竞赛第一名或省级竞赛前三名、国家竞赛前六名。代表桂林市参加区运会获前四名、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以上各项均要求申报者个人在其中属于主力人员。

  (3)国家一、二级运动员。

  备注:

  1.比赛指由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举办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竞赛。其中,体育比赛仅限于政府举办的全国、全区、全市运动会,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自治区体育局举办的年度锦标赛,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其中书法、绘画仅限于市教育局举办的现场书法、绘画比赛。

  ⒉被教育局认定为我校特长生后,必须在中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后在高中学习阶段,须履行特长生义务,无条件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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