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教育百科2022-07-19 00:59:00佚名

  桂林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流程: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至12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确认单地点: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3楼E区全科无差别E11-E26窗口)

  3.现场确认材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一版,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与身份证大小一致,详见附件3)的已毕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

  注:《居住证领取凭证》《临时居住证领取凭证》不视为居住证,不能作为此次认定的材料,认定机构不予认可,请申请人取得居住证后再申请认定。

  ③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④驻地在桂林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港澳台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报告。由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应明确“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该表分别由解放军九二四医院和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统一移交至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时认定机构只验查申请人的体检电子报告,不收取纸质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可以分别通过关注定点医院微信公众号:“924健康管理中心”“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获取本人的体检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请注意,此处所说的是毕业证书,而不是学位证书)。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proxy.guilin.gov.cn/)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注:全日制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的申请人员,可用已取得的学历(如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等)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9)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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