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上林县县城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教育百科2022-07-18 00:48:32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2020年我县县城小学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林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专项规划的通知》(上政办发﹝2018﹞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对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情况,现将我县县城小学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以及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消除大班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就近免试入学并不意味着按照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而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三、招生服务范围

  (一)大丰镇中心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以澄江河经过的一桥、二桥、三桥为界,从一桥至福全的右面区域,从二桥、三桥至北关(含龙湖新城第三期和区域内个人自建房)所有区域,具体包括:

  1.小区:清华阁、上林县中学、法院宿舍区、大丰计生宿舍区、大丰法庭宿舍区、甘栏河宿舍小区、莲花廉租房小区、糖业公司旧宿舍、建筑公司旧宿舍、公安局宿舍区、司法局宿舍区、土产公司旧宿舍区。龙湖新城第三期(29—35栋;聚鑫苑:1—5栋;龙湖新城商铺:A-01—A-90;龙湖新城商铺:B-01—B-129)。

  2.街道:大丰街19—26,28—71,87—92,153—161号,163—180;延东街1号-100号;河边街1号-135号;正街1号-94号;大丰街一、二、三巷1号-50号;城西街1号-236号;城东街1号-205号;城南街1号-139号;城中街1号-116号;城边街1号-269号。

  3.村庄:北关庄、高秋庄、古桐庄、福全庄。

  (二)大丰镇大丰街第二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北面以澄江河经过的一桥、二桥、三桥为界,东面以澄州(洲)路为界,南面以文明路为界的所有区域,具体包括:

  1.源富家园、农机小区、食品公司小区、丰泽苑小区、元泰中央城、龙湖新城第一期和第二期(一期:1—12栋、老挝馆、越南馆、印尼馆、马来西亚馆、柬埔寨馆、文莱馆、泰国馆、菲律宾馆、新加坡馆、缅甸馆;二期:13—19栋)。

  2.那阳街、市场街、菜园街、解放路、古祥路、银泉路、新华路、民族路。

  3.八寨路:单号1—65号,双号22—66号;明城路:单号1—87号,双号2—72号;霞客路:单号1—79号,双号2—100号;智城路:单号113—233号,双号184—254号;丰岭路:单号5—147号,双号6—124号;新丰路:单号3—65号,双号2—126号;澄州(洲)路:单号1—129号;

  (三)城西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1.小区:碧桂园、金色港湾、明山花园、酒厂小区、工管处小区、城西安置小区、大明山茶场、尚书楼小区、水厂宿舍区、人民银行小区、农行旧宿舍、大丰镇政府、城关中学、西街小区、中医院宿舍、硅铁厂。

  2.街道:那桂路、江滨路、桂中路、迎江路、宏城路、延西路、上桂路、西城路、新明路、西一里路。

  新丰路:128—278号(双号);

  大丰街:1—18号,27号,72—86号,93—149号,162号。

  3.村庄:东高村、东春村、沐新村、新安村。

  (四)大丰镇皇周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1.龙湖小区、丰林雅郡小区、党校、县档案局、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县职业技校、县民族综合高中、县特殊教育学校、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县房管所宿舍区、国土资源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小区、运通路八桂茗城、运通路上林县老年活动中心、运通路皇周安置房1—12号,丰岭路皇周转盘中国石化加油站,梧桐苑。

  2.运通路、福来路、古思路、喜来路、同喜路、天通路、天通一路、天通二路、龙山路,古绿(禄)路:39-53(单号)、42-52(双号);龙头路、胜景路;八寨路:211号-293号(单号),214号-296号至北归大道;北归大道:47至229号(单号);明山路:1号—253号(单号);丰岭路:210号(上林公路管理局)—380(1--9)号(双号);龙湖路(从南至北,南接丰岭路、北接八寨路);向阳路:49号—119号(单号),56号—66号往东至天通路(南北向)止(双号);智城路:2号—38号(双号)一直往东至天通路(南北向)止,南边9间、北边12间(无门牌号),智城路: 301号--425号(单号)、302号--410号(双号);梧桐路:从丰岭路至正阳路南边止;霞客路:153-1号—219号—255号(单号),264号往东至北归大道(云莫安置房,无门牌号)(双号);正阳路,同乐路,运通路。

  3.皇主村、皇周村(除寨柳庄、黄边庄、温边庄、板潘庄外)、云马庄、云莫庄、大里庄。

  (五)县民族实验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1. 小区:智城小区、原国税(小区)、丰竹园小区、血站、八寨小区、矿产公司第三宿舍区、澄州花园、老干局宿舍区、车站新住宅小区(明智路)、百货二小区、教育局宿舍区、桑蚕专家大院、农业局小区、时代文化小区、御景富丽园、文体局宿舍区、原商业局宿舍区、原供销社宿舍区、原外贸宿舍楼(新丰路东面)、元泰小区(原五金公司宿舍区)、黄金局宿舍楼、医药公司大院、百货小区、劳动服务公司宿舍区、旺角小区、电影公司宿舍楼、房管所旧宿舍区(政府路)、原人社局宿舍区(智城路)、煤炭公司宿舍区、原物资局宿舍区、粮贸宿舍区、医药公司宿舍楼(澄洲路)。

  2.单位:环保局、建设局、气象局、县委大院、交运局、运管所、供电公司、工商联、审计局、民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公司、联通公司、城关派出所、原地税局、教育局、文体局、文化馆、图书馆、土产公司、县信用联社(明山路)、原国税局、矿产公司、上林汽车站、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城管局、经信局、安监局、民族实验学校。

  3.街道:马浦路、永福路、东关路(含东吉巷,无门牌)、古洞路、澄江路、政府路、新民路、希望路、小学路、实验路、明智路、百乐路;

  八寨路 :67号至209号(单号),68号至- 210号(双号);古绿(禄)路:1号至37号(单号),2号至- 40号(双号);澄州(洲)路:双号;明山路:双号;霞客路:83号 至153号(单号),102号至- 262号(双号);丰岭路:159号—265号(单号),126号-206号(双号);向阳路:1-45(单号), 2-54(双号),含西面小巷4户(无门牌);智城路:17号-105号(单号),42号-182号(双号);林康路:1号至53号(单号),2号至26号(双号)新丰路:(67号至131号,单号)文明路 :1号―61号(单号),2号―40号(双号);水街大门对面左边一排房子(朝北,无门牌) 。

  4.村庄:寨柳庄

  (六)城南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划分

  1.丰岭路公路局宿舍区、丰岭路粮食局、丰岭路原运输社大院、丰岭路供电局二区、建银公司小区、武装部、县疾控中心明山办公区、财政局小区、检察院小区、新丰路工商局、丰岭路糖业公司原综合加工厂宿舍区、明山路东运汽车站集资楼宿舍、龙湖路木材公司小区。 2.寨柳花园、龙盛春天、蓝城花园、东方国际、永安福园、永安御花园、恒达东郡、龙湖一品、天盛丽景、丽水新都、锦绣园、金山城。 3.寨柳商业步行街、临南路、柳西路、稻香路、南环路、同心路、振林路、旺林路、秀林路、水街、林安路、兴林路、水街通往旺林路(无名路1、无名路2、无名路3、无名路4、无名路5)、柳南路、林和路、富林路。丰岭路:271号--659号(单号)、明山路:255号--485号(单号);新丰路:133号--195号(单号);北归大道:1号--45号(单号);林康路:28号--64号(双号);文明路:63号--91号(单号)。 4.龙湖路寨柳安置房、天龙湾大酒店东南面寨柳板黄安置房(柳南路周边)、寨柳小区内与柳西路接头的无名路1、无名路2(路尾到锦绣园西边地皮止)、黄边庄、温边庄、板潘庄。

  四、报名与招生办法

  (一)学生到学校报名时,学校要认真查验其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

  (二)学校在开学前要公布新生录取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5227919(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5220125(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三)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核,学校凭审核后的名册发给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上林县县城小学招生历年来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要挑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

  (三)县教育局每年将根据县城小学各学校的具体学位数和新生数,对县城小学的划片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计划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增减招生计划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对擅自招收计划外和不符合条件新生的,县教育局将不办理新生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各学校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按有关政策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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