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怎么报名

教育百科2022-07-17 12:25:27佚名

  报名对象:

  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

  友谊路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朋展路)集中报名点报名;

  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北海路)集中报名点报名。

  (注:吴圩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参照地段划分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合法房产证件的复印件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在南宁市城区有家庭房产的只能按照家庭房产地址报名。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各公办学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各中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中学入学通知书。

  初中地段生政策:

  (一)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

  (二)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三)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本地户籍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排序方法:

  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对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以下排序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合法的家庭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

  (二)在经开区辖区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无房产家庭,按实际居住时间时长排序。(年限按父母双方在经开区连续签注累加计算。)

  (三)在经开区辖区内居住未满一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无房产家庭,按夫妻双方(或单方)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时长排序。(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同等情况下,按先双方后单方排序。)

     (四)在经开区租赁合法房产居住能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优先。(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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