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南宁市兴宁区2020年小学招生)

教育百科2022-07-17 11:32:55未知

  招生报名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随父母在兴宁区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除中、重度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送教上门或随班就读外,轻度适龄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适龄儿童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在南宁市城区以外,且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市区工作;父母双方居住证登记居住地住址与合法稳定住所住址一致,并在兴宁区辖区内,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公办学校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则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入学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均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筹安排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兴宁区有空余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本文标签: ,兴宁  ,南宁市  ,父母  ,户籍  ,进城务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