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升初中“个别学生”范围
“个别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现就读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外(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乡镇小学)或就读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内的邕宁区、良庆区、经开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初中需到南宁市市区就读且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地址在高新区辖区内的本市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登记地址在南宁高新区辖区内);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南宁高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登记地址在南宁高新区辖区内);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