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和公布方式
1.第一批录取第一类、第二类;
2.第二批录取第三类;
3.第三批录取第四类;
4.第四批录取第五类、第六类。
以上学位安排,若原划定学区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整到其他学区。不服从安排的,视同放弃安排学位。安排到民办学校的,需按民办学校要求缴纳学费,若不服从安排,视同放弃学位安排。
二、录取入学及注册
1.8月中旬,在网上和审核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2.取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的家长须按照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自动放弃学位。
教育百科2022-07-15 22:28:14佚名
一、录取办法和公布方式
1.第一批录取第一类、第二类;
2.第二批录取第三类;
3.第三批录取第四类;
4.第四批录取第五类、第六类。
以上学位安排,若原划定学区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统筹调整到其他学区。不服从安排的,视同放弃安排学位。安排到民办学校的,需按民办学校要求缴纳学费,若不服从安排,视同放弃学位安排。
二、录取入学及注册
1.8月中旬,在网上和审核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2.取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的家长须按照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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