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
1.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2.七年级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二)民办学校
1.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清城区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七年级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学生:
(1)具有清城区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全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进行网上报名:1.具有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父母为在清城区洲心街(原洲心镇辖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