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安排对象及条件
在城区居住,年龄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城区户籍儿童。
(二)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在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和阳江市环保工业园工作满1年以上、在江城区购买社保3个月以上、在城区有稳定住所的企业员工的适龄子女。
(四)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三个月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的非城区户籍随迁儿童。证明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须提交下述有效材料之一:
入学安排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合理安排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入学安排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
(三)阳光招生原则。入学安排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