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集团属下幼儿园招生方案

教育百科2022-07-10 10:33:40佚名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属下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教基函[2021]4号)以及《汕头市龙湖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在龙湖区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将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做好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招生原则】

  适龄优先、就近招生、免试入园、公平公正

  【招生园所】

  本次幼教集团统一招生园所共10所

  9所区直属公办幼儿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总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总园第一城园区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育才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丹霞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特区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童心同梦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新津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朝阳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丽水园

  1所集团属下公办性质幼儿园

  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长江园

  【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龙湖区户籍适龄幼儿

  (招生园所服务范围)

  幼儿本人及家庭户口属龙湖区(因搬迁新入户的适龄幼儿,户口迁入我区招生园所服务范围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幼儿所在家庭居住证明材料包括下列中的任一项:

  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阴材料。

  若有空余学位招收非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招收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参照《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生分类一览表》,对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各园招生年龄范围(详见附件3 )优先招收小班幼儿。若有空余学位,招收相应出生年龄段的托班幼儿及中班、大班插班幼儿。

  【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25日

  凡报读我集团属下公办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通过关注“小幼儿园大雅堂”或各园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后续招生推文=维码,进入南方e校通报名系统,在该平台上填写幼儿基本信息,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必须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每名幼儿填报一份报名信息表。

  2网上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时间:2021年7月1日~8日

  资料审核程序成立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集团总园长任组长,各成员园园长任成员,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资料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教集团于7月9日前发送现场资料提交函;符合学位调剂条件且同意接受集团调剂的,幼教集团于7月22日前分批发送调剂学位通知及现场资料递交函。

  3现场提交资料审核

  符合条件幼儿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7月10日~12日

  调剂学位幼儿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7月23日~25日

  资料提交地点:所录取园所

  资料提交清单

  1.《2021年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儿园幼教集团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请在报名成功后及时于报名网站下载) ;

  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免疫证) ;

  4.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 ;

  6.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由家长带回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与园所招生人数一致

  公布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报名注册事项。

  报名人数超出园所招生人数

  优先安排服务范围内第一顺位适龄幼儿。

  第1顺位条件

  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提供的有效房产证明(包括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龙湖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者有效的购房合同)地址一致,产权人为父母的(如产权人为祖父母的,则幼儿父或母需自未成年起就在该户籍中) ;

  第2顺位条件

  适龄幼儿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户籍地址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包括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龙湖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者有效的购房合同)地址一致,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报名人数未达园所招生人数

  扩大园所招生区域;按照由近及远原则招收非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

  5录取通知

  录取通知时间:2021年7月26日~31日

  幼儿园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不予电话通知,请家长关注留意“南方e校通”信息。未及时收到录取信息的幼儿,家长可拨打所报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新生注册具体安排,将由各园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或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 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汕头经济特区中心幼园幼教集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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