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教师资格证面试中的教案是否有记分,可参考面试公告中的面试内容部分。
【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
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面试考官】
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考官须经过省级或以上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 评审组由3名考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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