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2021年公办小学空余学位调剂
调剂对象
不符合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第一至五批的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不能申报本次调剂)
调剂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金平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以上条件,以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居住证为查验依据;没有居住证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或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查验依据。
(二)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金平就业务工。
以上条件,以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具有社保,社保缴交单位在金平区范围内(含单位在金平辖区范围内的市直单位)为查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没有购买金平社保的,以工作单位证明(从事个体生意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为查验依据。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在金平区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重新报名,参加接受调剂学校的学位申请。该类适龄儿童以父母持有的居住证地址(没有居住证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或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为居住地依据,按居住地所在片区填报志愿参加调剂摇号。
以上适龄儿童经调剂摇号后,仍未被录取的,如具有本市非金平户籍的,可申请由区教育局兜底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接受调剂的公办学校就读。非我市户籍的且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到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