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奖学金介绍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校长奖学金旨在奖励高考成绩优异且在接下来三个学年继续保持良好学业成绩的学生。本方法适用于2020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被我校录取并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本科学生。
校长奖学金等级和额度:一等奖学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40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每年7.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30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每年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20万元人民币
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和资格:
校长奖学金无需申请,奖学金委员会将根据高考成绩以及每学年的学业表现决定是否授予校长奖学金。
奖学金首次评定由奖学金委员会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在生源省(市、区)排名以及所在省(市、区)考生数等因素决定。校长奖学金首次评定标准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12,000名;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12,000名至20,000名间且理科数学与理科综合两门分数之和占考生高考投档总分比例不低于60%;
广东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区)高考排位在本省(市、区)前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0,000名;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0,000名至28,000名间且理科数学与理科综合两门分数之和占考生高考投档总分比例不低于60%;
广东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区)高考排位在本省(市、区)前1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三等奖学金: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8,000名;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8,000名至40,000名间且理科数学与理科综合两门分数之和占考生高考投档总分比例不低于60%;
广东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区)高考排位在本省(市、区)前20%。
校长奖学金续得资格:
校长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学生入学后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其后学年继续获得校长奖学金:
1、学生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并且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业表现(Good Academic Standing),具体要求包括:在参评学年须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学年课程的学习,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参评学年GPA(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内排名满足下列条件:位列前20%(一等奖学金续得门槛)、前35%(二等奖学金续得门槛)、前50%(三等奖学金续得门槛)。满足上述要求者即可继续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学生当年学业表现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降低奖学金等级或取消奖学金;
3、若学生连续两年未续得校长奖学金,则取消将来校长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奖学金委员会评定,奖学金委员会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