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惠东大岭街道中小学招生指引(惠东大岭中心小学)

教育百科2022-07-08 18:01:18佚名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前年龄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收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具有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必须在大岭街道辖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惠州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必须要办理在大岭街道的居住证。

  招生原则及办法

  (一) 按县教育局下达2021 年中小 学招 生计划通知, 根据各公办学校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适龄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人数,我街道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学区所辖地段范围,坚持分区划片生源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凭户口,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

  (二)严格控制班额,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班额严格按《惠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惠东教( 2021 ) 99号)执行,民办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规模和班额自主招生。

  (三)持有大岭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按相关规定和划定的学区安排学位。

  (四)大岭户籍人员租房户子女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其监护人必须是在大岭街道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经核查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按照自有产权住房学区范围安排学位;经核查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则需要提交房屋租赁交税发票,按照租赁房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学位。监护人既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又无办理有效房屋租赁手续的大岭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大岭招生办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大岭户籍随亲在外生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需返回大岭街道就近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在规定报名日期内,服务范围内的学校不得拒收。

  (六)非大岭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均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积分达不到入读公办学校要求的,可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特殊群体子女除外)。各中小学校根据剩余学位的情况,实行积分入学招生政策,按划定的学区招收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招收额满为止。积分入学详细操作办法见附件《惠东县2021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初中阶段学校招收外省户籍学生须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惠市教基(2019)50号) 要求,在接收外省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并做好资料保存。如因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家长中考报名资格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责任由学校承担。

  (七)根据各中小学校实际核定招生指标数设定招生人数上限,超指标招生的将无法获得学籍,造成后果由所在学校承担。

  (八)严肃招生纪律。各中小学校、各审核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政策,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处分程序给予严肃处理。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将招生工作具体情况报县 教育局。

  (九)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申请)一现场审核材料

  1.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和办法:

  (1 )大岭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

  户籍生监护人在7 月2 日至6 日通过微信关注"hzschool 惠上学“公众号或扫描“户籍生预报名系统”二维码,选择“惠东 县专题”,进入“户籍生预报名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 预报名。

  (2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网上申请时间和办法

  非户 籍生监护 人在 7 月 6 日至 12 日通过微信关注 " 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或扫描“积分入学系统”二维码,选择“惠东县 专题”,进入“积分入学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请。对于网上报名或申请操作有困难的, 户籍生监护人于 7 月 7日至8 日、非户籍生监护人于7 月14 日至16 日携带报名所需审核材料到服务范围的学校,由招生工作人员指导其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2现场审核材料:

  (1 )大岭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监护人在网上预报名后,还需在7 月7 日至8 日将审核材料按序号叠放提交至报名学校,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 件由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若监护人提交材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中 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学校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信息更正。

  (2 )非大岭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提交审核材料

  监护人在网上申请后,还需在7 月14 日至16 日将审核材料按序号叠放提交至申请积分入读学校,提交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若监护人提交材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中所填信息不一致的,学校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信息更正。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后,监护人需在学校打印出的《大岭

  街道2021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各学校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必要时可到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或会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家访,以证实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监护人必须主动如实向学校提交小孩入学所需资料,并主动积极配合学校核查相关材料。否则,学校不予以安排学位。

  (十)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读辖区公办学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惠州市户籍的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高级人才子女、民营企业、

  “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子女、抗击新冠 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在我县投资、就业或与本 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子女、在县 城从事环卫工作的环卫工人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读普通公办学 校一年级、七年级,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 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 政干(2013)138 号)、《惠州市复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惠府办函(2018)67 号) 、《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20)131 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提升服务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十二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惠府办函(2020)59 号)、市级以上人才工程( 包括拨尖人才、首席技师、天鹅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政策、《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办发(2018)43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 意见》( 粤办函(2018)273 号)、《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 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0)4 号) 、《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惠东府纪(2008)42号) 、《惠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惠州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市教(2020)238 号)等文件执行,由大岭招生办直接按居住地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发布招生宣传资料须提前报街道招生办审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惠东县 2021 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操 作办法》 (惠东教 ( 2021)100 号)文件要求执行。

  点击查看完整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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