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基本入读条件
1、属于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惠城区户籍
2、属于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入读条件按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分三种情况:
1.其父母或监护人属于惠城区户籍的,提供惠州市范围内社保;
2.其父母或监护人属于惠城区外、惠州市内户籍的,提供惠城区(驻惠城辖区市直单位)社保;或提供惠州市范围内社保及惠城区房产。
3.其父母或监护人属于惠州市以外户籍,按其房产信息分为两种情况:
①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惠城区房产的,提供惠州市范围内社保和惠城区居住证;
②其父母或监护人没有惠城区房产的,需提供惠城区(驻惠城辖区市直单位)社保和惠州市范围内居住证。
3、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1.对于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其随迁子女,参照惠城区户籍生入学具体要求执行。
2.对于不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或其子女在我市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与“属于非惠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要求的入读条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