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插班生的申请对象:
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因房产动迁等原因举家迁入的适龄学生(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转学原则
(一)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而划分,转学不划分学区。
(二)遵循“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受理,视片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原则。
怎么申请转学插班?
在1月12日-1月14日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法定监护人向学校递交转学申请,经受理学校审核后填写《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2、受理学校汇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三)《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