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流动人员档案材料有哪些 惠州市档案局

教育百科2022-07-08 03:56:35未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包括: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4.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

  5.培训材料;

  6.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7.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8.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9.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参加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10.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1.表彰奖励材料;

  12.涉纪涉法材料;

  13.录(聘)用、任免、调动、转业(复员)、退(离)休、辞职辞退等材料;

  14.工资、待遇材料;

  15.出国(境)材料;

  16.中国共产党员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17.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18.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哪些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应该及时归档?

  1.学历学位材料。国内学历材料归档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内学位材料归档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归档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中国留学网)。

  2.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的认定、评审、考试等审批材料。

  3.入党材料。入党材料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或密封后(党委、总支加盖骑缝章)由所在党组织派专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4.工作材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招录、聘用、任免、调动等材料。

  5.其他材料。《毕业生介绍信》、《就业报到证》等以及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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