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系统落实“双减”政策20条(试行)对于学生成绩公布规定:
1、各地各校不得通过家长会或其他方式公开发布学生成绩排名,要通过“惠家教”家校共育平台、家长会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引导家长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成才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形成家校减负提质共识。
2、各地各校不得单纯以分数和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评价,鼓励各地各校探索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生综合评价办法。班主任、科任教师在学生成长手册、成绩报告单、家长报告书等学生综合评定中不得直接填写考试分数,应以等级评定来考量学生学业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