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惠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反馈意见时请尽量具体化、有针对性,以便采纳合理建议和意见。
意见反馈的途径和方式为(任选其一)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考试中心(邮编:516008)。来信请注明“中考改革征求意见”字样。反馈意见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kszx@huizhou.gov.cn。
附件: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