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户籍考生须提交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珠海市常住户口簿、身份证、高中三年完整的学籍证明(须有教育行政部门盖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录取需要。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在广东省参加了该考试的可不提供,参加“3+证书”考试的提供职业技能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珠海市常住户口簿、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初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录取需要。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在广东省参加了该考试的可不提供,参加“3+证书”考试的提供职业技能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交材料
1.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三项均含复印件)。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录取需要。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在广东省参加了该考试的可不提供,参加“3+证书”考试的提供职业技能证书)。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流水清单。
4.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可到有关保险管理部门的办事大厅自助打印)。
5.《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