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塘厦中小学招生安排原则(东莞塘厦中学招生条件)

教育百科2022-07-02 21:06:49佚名

  2020东莞塘厦中小学招生报名安排原则

  初中安排原则:将初中的全部报名学生按入户时间先后,再按志愿安排入读学校;学生必须填满四个不重复的志愿,金桂园学校和水霖实验学校不同时填报。

  小学安排原则:每个学生必须填报四个不同的志愿,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只能选一个;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和林村小学的学生,须是学区内户籍或父母在学区内有居住用途的不动产(以居住不动产证为主,下同)作为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

  补充说明:当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安排:

  (1)学校所在社区(原村委)的户籍学生和在学区内有不动产的塘厦社区学生;

  (2)父母在学区内有居住用途的不动产的户籍学生;

  (3)优待政策群体及其他学生(“其他学生”是指无居住用途不动产的塘厦户籍学生)。

  当上述三类学生逐项累计人数超过总学位数时,该类学生及之后的学生根据入户塘厦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剩余学生由镇教育局依据入户时间和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直至满员。

  民办学校招生,所有报读塘厦镇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学生,与公办学校招生一样,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可参加积分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的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等方式为依据,“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本文标签: ,学生  ,民办学校  ,不动产  ,户籍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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