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大岭山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东莞市大岭山镇中心小学)

教育百科2022-07-02 17:56:47佚名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非起始年级: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外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2022年5月18日前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5月18日后提出转学申请的,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入学程序

  (一)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网上报名。在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志愿填报。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才能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9:30-6月13日17:30。

  公布录取结果。7月6日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非起始年级

  1.公办学校

  2022年秋季非起始年级只受理本镇户籍学生申请。具体受理申请时间待定,详细信息请及时关注“大岭山教育网(https://dlsjy.dgjy.net/)”的招生信息通知。非起始年级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民办学校

  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非起始年级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执行。积分公办学位小学一年级安排第一小学和连平小学共100个学位,初中一年级学位100个。

  3.符合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优待政策类别

提交材料及要求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子女

由镇经济发展局协助通知企业及统一收集入学申请资料汇总后,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复核。

2.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的适龄子女

1.以工作单位申请的,可不用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以房产申请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材料;

2.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不能直接显示与小孩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DNA鉴定报告等材料。

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的适龄子女

由市教育局提供符合规定的入学名单

4.1.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

按《关于做好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通知可登陆如下网址查阅:http://edu.dg.gov.cn/zfxxgkml/ywgz/jcjy/content/post_72626.html)规定,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4.2符合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华人华侨子女

由市教育局提供符合规定的入学名单

5.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适龄子女

1.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的单位在职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材料;

3.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不能直接显示与小孩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DNA鉴定报告等材料。

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6.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由市教育局提供符合规定的入学名单

7.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的医务人员适龄子女

由市教育局提供符合规定的入学名单

8.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大岭山镇户籍居民,其子女为非大岭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起始年级

1.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不能直接显示与小孩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DNA鉴定报告等材料;

3.父/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材料。

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8.2符合条件的本市外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在大岭山镇就业或自有房产证明材料。

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8.3参与支医、支教、扶贫、抗疫工作突出贡献人群,省市文件政策规定的其他人群等

1.相关单位证明或文件佐证材料;

2.父母及小孩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不能直接显示与小孩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小孩出生证、DNA鉴定报告等材料;

4.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向镇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

  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请于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在招生平台报名,并于6月1日至15日按要求提交材料现场审核,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或无效申请。公办学位不足的,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含民办学位补贴)解决。

  (二)民办学校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录取完符合条件的直升学生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并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

  (三)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

  在5月9日10:00-5月18日17:30 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积分申请;今年民办学位补贴学位数量大幅增加(其中小学阶段8800个、初中阶段2100个),欢迎非户籍学生积极申请,已获得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学生同一学段不需重复申请。

  大岭山镇招生咨询电话:85789306、85628266

  大岭山镇招生办公室地址:大岭山梨园街8号101

本文标签: ,子女  ,户口簿  ,东莞市  ,户籍  ,材料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