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时间:2021年5月28日9:30-6月8日17:30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户籍类型 | 可自选申报的志愿类别 | ||||
户籍学生 | 户籍学生户籍地公办学校(含购买民办学位、发放学位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 | 优待政策学位(含购买民办学位、发放学位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 | 东莞外国语学校 | 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 |
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学位镇街优待 | 镇街优待政策学位 | ||||
非户籍学生 | 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购买民办学位、发放学位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 | 优待政策学位(含购买民办学位、发放学位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 | 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 ||
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学位镇街优待 |
各园区、镇(街道)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以属地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学生家长须在志愿填报前了解属地招生入学有关规定。
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根据每所民办学校对外招生人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派位号结合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其中:申请了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学生须至少填报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镇街所在地的民办学校。
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